《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还将网约出租车纳入管理范围

来源:今晚报 | 2021-07-07 15:30:02 |

据《羊城晚报》报道,近日,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。除了普通出租车,该条例还将网约出租车纳入管理范围,规定:驾驶员应当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与乘客协商选择合理路线,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协商确定的行驶路线,否则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
近一段时间,因网约车“偏航”而引发的纠纷甚至人身伤害事件频频出现,如何更好地保障网约车乘客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,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。深圳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出台,无疑给网约车平台和驾驶人立了规矩,可谓一举多得。

一来,条例通过罚款金额的设定,可以有效避免个别司机绕道宰客行为的发生。毕竟,出租车绕道也就能“多赚”几十元钱,却要冒着被罚几百元钱的“风险”,显然得不偿失。

二来,条例厘清了驾乘双方责任,一旦因变更行驶路线引发纠纷,能够让乘客的举报有法可依,可以有效防止扯皮、推责,有利于认定责任、解决纠纷。

另外,条例还明确提出,对途中甩客、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人员、巡游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行为,乘客都可以拒绝付费。这些内容显然都“精准命中”了乘客之“痛”。

总之,该条例的出台,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,更好地维护广大乘客的切身利益,值得各地借鉴推广。(常昊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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